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我校学生赴中国台湾东海大学交流的通知

发布者:国际交流合作处 [发表时间]:2016-03-29 [来源]:本站原创 [浏览次数]

关于我校学生赴中国台湾东海大学交流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我校与中国台湾东海大学的合作协议,双方自2016年起开展学生交流。东海大学将面向大陆所有友好合作学校推出联合培养项目。具体安排如下:

1、交流时间:秋季学期:自2016年9月-2017年1月

春季学期:自2017年2月-2017年6月

2、申请人数:不限

3、申请条件: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

4、报名时间:秋季学期报名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5日

5、学分认定:学生按照东海大学要求修够相应学分,回校后学校根据东海大学的修读证明给予学分认定。

6、费用:相关费用包括注册费(新台币6000元/学期)、学杂费(新台币16000元/学期)、学费(按修课学分收取,本科生最低为新台币37500元/学期)、住宿费(约新台币12000-15000元)、生活费等。具体见《东海大学2016秋季学期联合培养项目办法》。

7、出境手续办理:学校将为申请成功的同学统一办理相关出境手续。

与国(境)外大学的学生交流是我校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,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。请有意参加东海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同学仔细阅读《东海大学2016秋季学期联合培养项目办法》,认真填写《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出国(境)留学报名表》,并将报名表于2016年4月5日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(行政楼304室),发送电子版到nywaishi@163.com。同时自行准备东海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所需相关材料,学校将统一为申请学生递交报名材料,并组织申请成功的学生办理赴台手续。

咨询电话:86526619 联系人:宋佳

备注:

1学生可同时申请东海大学和义守大学交流项目,请在报名表中注明。

2、新台币对人民币汇率近期约为1人民币=5新台币。

附件1: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出国(境)留学报名表

附件2:东海大学2016秋季学期联合培养项目办法

国际交流合作处

2016年3月28日

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出国(境)留学报名表

台湾东海大学2016秋季聯合培養